欢迎光临合肥律师服务网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!

首页 | 在线咨询 | 联系我们

咨询电话:

180-0569-1676

在线咨询

您现在的位置:合肥律师服务网 > 成功案例 > 正文

一审调解书可以撤销吗?经过再审,撤销原来的一审调解书,重新判决,当事人诉求获支持

来源:网络 作者:未知 时间:2022-10-18

案由继承纠纷

【办案单位】A县法院、F中级人民法院

【代理律师】陈小梅律师  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

案情介绍代理原审被告,再审申请人,重一审被告,二审被上诉人

委托人A和张三,没有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十几年。后来,张三因病去世,留下财产,财产里面还有二人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。后来,张三的法定继承人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张三留下的所有财产。

经过法院调解,将张三留下的所有财产全部调解归法定继承人所有,委托人A没有得到任何财产。该调解书已经经过送达生效,委托人A调解时也亲自到了法院。

后,委托人A认为法院调解书违反法律和自愿原则,要求撤销调解书,重新审理此案,要求将张三留下的所有财产先作为共同财产析产分一半给自己,另外,一半,张三也要求继承50%。

律师工作

经过和委托人A认真沟通,详细了解情况,确实法院法院在组织调解的时候村在程序错误问题,而且调解书的调解内容确实违背法律,也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。。

但是考虑到申请再审容易,要法院决定再审很难。代理人多方搜集证据,然后向法院申请再审(多次)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最后,法院也是启动了再审程序。

法院判决

最后,重新审理,将张三留下的财产分一半给委托人A,剩余一半委托人还分得来50%.虽然对方上诉,后来在中院经过共同努力,中院也维持了一审判决。

    委托人对律师工作非常满意,本来一分钱没有,后来分到了几十万。


添加微信×

扫描添加微信